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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十八大禁用黄αpp入口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12-07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院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2号)、《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0号)、《湘潭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考核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管理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

成员:由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

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2、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学院根据学位点情况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对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制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同一学科(专业)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易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统一,做到合理、公正、公平。每个专业复试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复试小组成员需是博士生导师,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

三、材料初审

1、考生本人须提前与所报考的博导充分沟通,并已确认博导当年的招生指标,且征得博导同意后方可报考和进入面试考核。

2、参加选拔的考生请于125日前将《湘潭大学202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的材料(按顺序编号)交到或邮寄到机械楼316院研究生办公室。

3、复试时请携带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核查。

4、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5、创新成果要求:在读硕士期间各方面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原则上要求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学生二作)发表或录用本领域省级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或授权专利1项,其它形式的创新性研究成果需经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认可。

6、院学术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者的专业素质、科研基础及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及培养潜力三个方面进行评估,并根据导师招生名额确定进入复试阶段的申请人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复试名单。

四、复试考核内容及方式

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和导师对进入复试考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外语、专业综合和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科研潜质等。

复试考核环节由外语(满分100分)、专业综合(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三部分组成,三部分成绩权重分别为25%25%50%

总成绩=外语*25%+专业综合*25%+面试*50%

1外语(满分100/60分及格)

外语成绩由学科组织的外语笔试成绩与听力口语成绩个部分组成。外语笔试成绩占总成50%笔试科目为《专业英语》;听力口语成绩总成绩的50%

外语成绩=笔试成绩×50%+听力口语成绩×50%。

外语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百分制。

听力口语重点考核考生与学科相关专业的英语阅读和运用能力,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统一组织面试,按百分制给分,无参考书目。考试方式:面试;面试时间5-10分钟。

2、专业综合(满分100/60分及格)

考核申请人掌握学科基础理论、研究方法以及专业知识的情况、以及运用新方法解决科学和工程问题的能力。内容可为数学以及与学科研究相关的基础理论、方法和专业知识,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统一组织笔试。闭卷,考试时间90分钟。

其中力学学科笔试科目为《工程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笔试科目为《材料科学基础》

3、面试满分100/60分及格

面试分为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个部分组成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成绩分别占50%

(1)科研创新能力(满分100/60分及格)

考核申请人对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以及灵活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基础知识进行创新科研工作的能力。根据申请人研究方向,撰写研究计划(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格式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具体包括研究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进展、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和相关研究基础等,并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由考生前期自行准备并现场提交至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统一组织考核。

(2)综合素质(满分100/60分及格)

考生须准备提前准备PPT,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根据考生汇报各自给考生评分总分100分,取算术平均值为综合素质成绩。包含以下两个部分:

A. 个人情况介绍(采用PPT形式),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学习和工作经历、硕士学习成绩、硕士论文、参加科学研究情况及其主要成果、博士期间科研思路、综合开放性考核结果汇报等;

B. 综合能力介绍,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运用、实践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科研潜力、外语听说能力等。

五、复试考核要求

时间

具体安排

地点

备注

采用线下现场复试,进入复试名单的同学请进入咨询QQ群:772786363,后续具体安排及事项将在QQ群中发布,请考生提前进入QQ群。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12月13日

上午8:30—10:00


外语(笔试)考核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考场安排将提前在QQ群里公布,请考生在考试开始前到达指定考场外进行候考。


12月13日

上午1030—1200

专业综合考核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考场安排将提前在QQ群里公布,请考生在考试开始前到达指定考场外进行候考。


1214日

上午830—1800

面试考核以及外语(听力口语)考核

湘潭大学机械楼312/313。考场安排将提前在QQ群里公布,请考生在本组面试开始前到达指定考场外进行候考。

考场设休息区:机械楼317

六、录取

1、复试合格要求:所有单科成绩60分且(外语+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总210分。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是否录取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按总成绩(含“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从高到低顺位确定。如果同一报考导师名下,参加复试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复试阶段的导师评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3、专项计划的录取单独排名。

4、复试合格但未被一志愿报考导师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具体咨询学院)可向有招生指标剩余的导师申请调剂,经调剂导师同意后,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考生无须再次参加复试,根据调剂导师剩余招生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调剂成功的考生不再参与原报考导师的录取排名。  

5、学院在院网上公示复试成绩和调剂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

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最终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后,由研究生院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监督管理

1、学院监督电话:0731-58292222,我院接受考生的投诉及监督。经查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2、学校监督电话:0731-58292015(校纪委、监察专员办)

0731-58292051(研究生院招生办)。

八、体检

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九、学费标准

具体学费标准请见湘潭大学财务处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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