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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2力学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12-09浏览次数:

湘潭大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2023 32



一、学位授权点建设情况

1.1学科方向布局

湘潭大学袁龙蔚先生在国内创立了流变力学,成立了国内第一家流变学专门研究机构——流变力学研究所。力学学科于197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82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8年获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博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设立“力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1年以来力学学科一直是湖南省重点学科,2007年“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成为国家重点学科。湘潭大学力学博士学位点的主要依托学科为力学学科、机械工程学科和数学学科,其中:力学学科、数学学科为十八大禁用黄αpp入口三个国家重点学科之二,数学学科本年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力学学科是国家“十二五”重点学科、湖南省“双一流”学科。机械工程学科是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且验收评估等级为优秀。湘大力学学科在湖南省2022年“双一流”学科建设评估中,获得“成效显著”评价。湘潭大学数学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学科以来,力学学科、机械工程学科是湘大数学学科的有力支撑学科,与数学学科一起共同建设“湖南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力学学科更是担当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的纽带作用。

本学科拥有复杂轨迹加工工艺及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岩土力学与工程安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工程结构动力学与可靠性分析”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焊接机器人及应用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中央与地方共建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材料设计及制备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智能制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以及“基础力学与建筑工程”湖南省基础课示范实验室、“力学与工程”湖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科研和教学平台。“工程力学”本科专业是湖南省特色专业。

本学位点设置有以下四个学科方向:基础力学与力学交叉、固体力学、工程力学和计算力学。学科方向稳定、特色鲜明,面向国家、地区和行业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需要。利用综合性大学多学科交叉、协同发展的学科优势,以服务国家重大需求为牵引,以培养既具有创新思维又能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人才为目标,以构建课程体系、凝练学科方向、优化导师团队、打造学科平台为抓手,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积极探索力学学科研究生培养的新模式,取得了人才培养的良好实效。

1.2师资建设

湘潭大学力学学位点目前拥有一支敬业务实、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其中校内研究生导师人数为48名,校外兼职导师5人,兼职导师都具备高级职称。校内研究生导师其中:正高人数28人,博士生导师人数25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湖南省“百人计划”1人,湖南省“芙蓉学者”2人,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1人,湖南省“121”创新人才2人。

表1.校内研究生导师人员规模和结构

1.3学术平台建设

截止2022年12月,本学位点由国家杰青和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领衔,建设有教育部创新团队等省部级团队1个;拥有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省部级平台多个。本学科“十三五”建设投入经费达3500万元,建设有6000多m2的教学科研实验用房,科研实验仪器设备总值9776万元,其中包括SU5000型扫描电子显微镜、MTS复杂应力状态实验系统、原子力显微镜、流变仪、霍普金森拉压扭装置、超景深三维显微系统、残余应力测试仪、铣削旋转式切削测力仪、三向切削振动测试仪、三坐标测量机等先进仪器设备 80 余台套。这些学术平台和大精仪器是本学位点开展科研活动的重要支撑,极大地提高了学位点科研水平与社会服务能力,为加速培养高层次人才提供了强劲内生动力。

1.4人才培养及质量保障体系

1.4.1严格落实导师责任制

(1)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最新发布的《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管理学院先后分批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题学习活动,通过多次多种形式、全方位的专题学习,每一位研究生导师都由浅入深,进一步明确“立德树人”的重要性,深入认识到“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学院通过开展一系列专题活动,如: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课程思政教学比赛、新任导师培训、青年教师能力提升交流、组织全院导师学习《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等实际活动。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严格履行导师职责,做新时代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完善师资建设监督制度。在加强导师队伍师资建设的同时,研究生学院和十八大禁用黄αpp入口还专门组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团,现场全过程进行督促、检查、评估和指导学位点教育教学工作,连续五年来学位点导师责任落实到位,评估与检查皆为良好。

1.4.2完善教学管理与监督制度,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

学位点采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对研究生的培养过程进行集中管理,保障培养过程质量。学生从开题到申请答辩之间的各环节均需在系统中操作提交申请,并经导师及学位点审核通过才有答辩资格。根据《湘潭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学生提交的学位论文在答辩前后需经过两次学术不端检测,并经至少2名校内外专家双向匿名评审,全部通过方可参加答辩。同时,学位点按照《湘潭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实施规范的转专业、休学、退学等分流退出措施。定期统计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并作退学处理。

1.4.3建立研究生科研激励机制

学位点建立了各种奖学金项目,可以为表现优异的研究生进行奖励,大大提升了研究生的科研动力。学位点针对研究生的素质测评和各类奖助学金管理体系制定了学术道德奖惩机制等文件12个,奖惩制度健全,保障了研究生的个人利益。

1.4.4实践教学和实践基地建设

(1)“三位一体”,构建实践平台。社会实践注重培养研究生理论联系实际、创新及就业能力;科研实践鼓励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和进行企业案例调查等学术研究;教学实践鼓励研究生参与应用类教学实践和作专题讲座。通过实施“三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为研究生扎实掌握机械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提供了支撑。

(2)校企合作,推动产教融合。本学位点紧密结合国家重大需求和机械行业发展态势,通过与企业合作开展实践教学、组织学生参观企业并进入企业实习实践、鼓励学生参加行业论坛和指导学生参与企业技术咨询项目等方式,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本学位点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培养研究生实践能力,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联合培养基地(实习基地)。联合培养基地通过选派实践导师、提供实习机会及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度参与研究生培养,并为部分优秀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研究生在校外实践导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校外导师所在单位的生产实践,提高了的社会实践能力。学位点则通过为相关企业培训业务骨干、提供继续教育机会及咨询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借助双赢合作,促进了产教融合。

2.本学位点具有代表性的专业实践基地

1.5人才培养特色与成效

本学位点根据社会人才需求情况和学校办学条件,逐渐形成以下办学特色:一是坚持以培养力学专业能力为导向,精准服务国家工科相关行业,如开设课程和导师科研方向均与国家工科行业紧密相关;二是坚持构建工程应用能力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如与三一重工、中联重科等工程机械企业联合培养,锻炼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三是坚持创新思维和科研能力的全面发展,如定期组织开展学术论坛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讲学,及优秀研究生分享科研心得,拓展学生学术视野,促进科研能力提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就业率良好,2022年力学研究生(含博士)就业率100%。其中,国有企业:6人,科研设计单位:1人,高等教育单位:2人,其他企业:4人,升学:3人,其他:5人。

二、人才培养

2.1培养目标

本学位点培养人才注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坚实的力学专业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在力学及工程领域具有独立从事科研、教学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创新性高层次专门人才。

1)目标: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科研与技术开发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2)素质:具有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献身精神和团队精神。

3)知识: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科研与技术开发的方法;掌握解决机械工程问题所必需的试验和理论分析与研究方法;

4)能力:具有在力学及工程领域独立从事科研、教学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交流的能力。

2.2课程设置

本学位点培养目标下的课程结构、学时、学分、实践以及论文要求和学位标准规定明确。

硕士研究生应修满不少于 34 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6学分,专业基础课10学分,专业必修课10学分,其他必修4学分,选修课4~8学分。研究生在读期间须至少参加3次学术活动。硕士生参加学术活动的形式可为参加国际、全国性和省内学术会议或校内外学术讲座等。参加活动结束后,要求撰写不少于500字的小结。核心课程包括数值分析、弹塑性力学、张量理论、流变学基础、数学物理方法、连续介质力学、弹塑性有限元、损伤与断裂力学等。按照力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进行学习和考核。硕士生须在第 3 学期完成开题,具体时间由学位点确定。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从开题到完成不少于 18 个月,论文字数不少于 3 万字。

博士研究生应该修满的学分不低于19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6学分,专业基础课5学分,专业必修课4学分,选修课不低于4学分。

硕博连读研究生应修学分总数至少为42学分,根据情况可以免修硕士生培养阶段的部分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

士生在学期间至少参加20以上学术活动。士生参加学术活动的形式可为参加国际、全国性和省内学术会议或校内外学术讲座等。每次参加学术活动结束后,要求撰写不少于500字的小结经导师签字后自己留存,申请答辩前交学院主管领导记载成绩或于每学期结束前交学院备案。博士生在论文工作期间每学期至少在二级学科范围内作一次学术报告,报告应注明时间、地点、主持人及主要参加人员,并经导师签字后交学院备案。核心课程包括前沿讲座、非连续介质力学、高等固体力学、高等计算力学等。开题报告应在第二学期末或第三学期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答辩环节参照《湘潭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2.3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情况

2.3.1论文选题突显实践导向

本学位点学位论文选题上着眼实际问题学位论文选题涉及学科前沿或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注重论文的应用性和解决实际问题成效,同时又不降低论文的学术标准。学位论文要求有新见解,在原理方法、实验方案等方面有所创新,或者揭示新规律。

2.3.1严格实施论文质量过程管理

论文写作流程严格按照指导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撰写、论文修改、论文查重、匿名评审、答辩申请、匿名预答辩、匿名答辩、成绩评定、优秀论文评选等程序进行。

2.4管理服务支撑情况

2.4.1管理服务情况

十八大禁用黄αpp入口力学专业学位点全校层面的管理由湘潭大学研究生院负责。学位点针对研究生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机构正常执行,建立了研究生素质测评和各类奖助学金管理体系,制定了学术道德奖惩机制等文件12个,培养制度健全。研究生管理体系完善,设置专/兼职研究生辅导员4名。为完善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正当利益诉求和权利救济机制,加强对研究生的权益保护,院内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学生一线展开相关调研,了解学生的相关诉求,坚持“以人为本,引导学生,服务学生”的宗旨展开工作,保障实现全方位育人,将研究生权益保护工作贯穿研究生科研、生活全过程。

2.4.2研究生权益保障制度建立情况

为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学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建立了保障制度:

(1)明确研究生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受教育权和人身权、财产权。其中受教育权是指获得研究生教育的阶段资格、研究生阶段的学籍权和整个研究生学习阶段成果的确认权。

(2)提高研究生的法律意识。研究生必须加强对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对法治观念的培养,对维权意识的增强,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捍卫自身的权利。

(3)增强保障机制。坚持以“引导学生,服务学生”的宗旨来开展工作。针对出现侵犯研究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时,应该予以坚决的维护。

4)完善研究生权益救济机制。①保障研究生处分决定前的约谈机制:在学生违反学生规章制度时,在进行处理之前,应该认真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给予公正的机会,使学生得到最公正的处理。②处分决定后的申诉机制:一是扩大研究生当前的申诉范围。针对取消研究生的入学资格、留校察看、休学、退学等处分,都需要研究生有权利进行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规范申诉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申诉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结果的公正性,因此,需要公开、公平的选举,并且对于选举的名额、选举的办法都要明确规定。③申诉后的诉讼机制:对于学生的处罚特别是留校察看、开除学籍、不发毕业证学位证、勒令退学等,都应当允许当事人提出行政维权。

2.4.3在校研究生满意度调查

学院开通有院长信箱、院公众号等学生权益保障通道,每月举办师生恳谈会,并每年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毕业生满意度测评满意度均95%以上。

三、师资队伍

3.1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学位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建设重要精神指示以及教育部相关政策措施,坚持把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位,以历史传承、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学术严谨、规范施教、师表示范为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内容。坚决落实师德师风标准,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积极开展师德教育、宣传工作,同时在教师考核和奖励中,师德也是其中重要的标准。扎实开展师德专题学习,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教育法、教师法、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开展师德警示教育;选树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3.2师德师风建设成效

通过师德师风建设,近年来本学位点涌现出了一大批优质课程教师,形成了较强的示范性教学团队,同时形成了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双语教学团队,对提升力学专业硕士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了坚强保障。学位点教师多次获得教学成果奖。

3.本年度学位点专任教师获得教学成果奖的情况

3.3专任教师情况

湘潭大学力学学位点目前拥有一支敬业务实、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截止2022年12月,本学位点目前有校内研究生导师人数为48名,校外兼职导师5人,兼职导师都具备高级职称。校内研究生导师其中:正高人数28人,博士生导师人数28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湖南省“百人计划”1人,湖南省“芙蓉学者”2人,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1人,湖南省“121”创新人才2人。

3.4教师担任的国内外重要行业组织任职情况

本学位点多名专任教师在国内重要行业组织担任了重要职务,积极服务于地区经济发展。

4.教师担任的国内外重要行业组织任职情况

序号

教师姓名

学术组织名称

担任职务

任职期限

1

罗文波

中国力学学会流变学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

2020.07-2025.07

2

罗文波

中国力学学会波纹管及管道力学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

2020.07-2025.07

3

罗文波

中国力学学会

理事

2019.10-2024.10

4

马雯波

中国力学学会流变学专业委员会

青年委员

2020.09-2025.09

5

林启权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塑性工程分会

理事

2020.01-2025.12

6

刘金刚

中国自动化学会共融机器人专业委员会

委员

2020.07-2025.07

7

彭锐涛

中国刀协切削先进技术研究会

理事

2020.01-2024.12

8

刘金刚

湖南省机械工程学会

副理事长

2019.01-2024.12

9

姜胜强

湖南省机械工程学会

理事

2019.01-2024.12

10

刘思思

湖南省机械工程学会

理事

2019.01-2024.12

11

刘思思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摩擦学分会青年论坛组委会

委员

2021.01-2023.01

四、科学研究

本学位点认真组织和积极动员,推动专任教师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果:本学位点教师获得的国内外教学成果奖项2项,公开出版专著2本,在国内外发表学术期刊近百篇,2022年度纵向到账科研经费852.66万元,横向科研经费到账1193.87万。

五、服务社会

本年度学位点成果转化和咨询服务到校经费98万元。

六、针对留存问题整改情况和下一年度建设计划

6.1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评估总结,湘潭大学力学学位点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着以下不足需要认真改进。

(1)导师队伍还需优化加强。学位点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较好。但也存在部分专任教师的教学案例积累不够、社会实践经验略显不足等问题,尚未实现科研与教学的有效转换。

(2)研究生生源质量及外出学习交流有待提高尽管近年来学位点生源质量越来越多,但研究生生源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且学生外出学习交流的机会有待增加。

6.2整改情况

(1)促进学科交叉,提升科研能力,加强工程应用研究力学学科拥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科研成果涉及到机械工程、计算数学、化工过程机械、能源与动力工程、材料科学、化学科学与工程、控制工程等多学科交叉领域。在今后的持续改进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与企业合作培养研究生,让研究生具有实际工程背景支撑,达到对研究生学术应用能力的培养。

(2)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大力培育学科标志性成果和省级科技奖励进一步加强力学学科与机械工程、微机电系统、控制系统、智能制造以及虚拟仿真的相关科研设备和平台建设,购置部分大型仪器设备,以满足研究生教学和科研的需要;整合学科研究成果和硬件资源,力争建成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或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并积极拓展学科优势特色研究方向,培育学科标志性成果。

(3)继续强化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继续强化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研究生学位论文和答辩是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在今后的改进过程中,将严把选题、中期检查、论文评审、预答辩、答辩五道程序,尤其论文评审是检查论文质量的重要关卡。鼓励研究生进行多种形式的学术训练,支持研究生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拓宽学生视野,提升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科研技术创新和高级人才培养合作,针对重大工程项目或技术创新问题,提炼工程中的科学问题并设计出解决方案。吸引一批国内985/211高校或一本院校的优秀本科生和大中型企业知名高工来本学位点开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培养更多高层次创新型、创业型高级人才。

6.3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根据学位点提出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下一年度将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发展目标:

(1)积极拓展学科发展增长点,培养和新增学科优势特色研究方向1个;

(2)继续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确保硕士招生数量增至35/年以上;

(3)继续提高生源质量和硕士生第一志愿报考率;

(4)严格按照学位点研究生毕业标准和要求,按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必须至少公开发表或录用CSCD核心期刊以上论文1篇,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按期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必须至少公开发表或录用EI或力学核心期刊以上论文2篇,或授权发明专利2项(硕博连读的增加一项);

(5)严格研究生导师考核标准,要求导师人均年到账科研经费20万元,人均每年公开发表或录用SCI/EI期刊论文1篇,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

(6)扩大学术交流和行业影响力,导师参加国际会议不少于1次/年、学位点开展境外项目合作等不少于1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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